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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w79

金山 第五章 金山迹  (10月31日更新1&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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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0 23: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對老一輩華僑的歷史略有所知,就不難了解作者張翎的功力,及能体會此書給讀者們帶來了心靈深處的振撼!

這並不是普通的寫作,是有血有淚、實實在在的\"真\"書。越往下讀就越能体會作者為著\"金山\"所付出的嘔心瀝血的努力。Blink除了對張翎表示佩服之外,還有的是非筆墨可形容的敬佩之情!

\"金山\"不謹廣東人值得讀,對\"Bananas\"也是一种不錯的選擇。是否有英文版? Blink倒是很想介绍它給寒舍未來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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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诗而不被称为诗人是罕见 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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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1 02: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父丢照相机的事,刚开始只有一两个人知道。最先是神父告诉一个嬷嬷的,后来这个嬷嬷又告诉了另外一个嬷嬷。这两个嬷嬷在谈论这件事的时候,没有防备身边就站着一个跟着她们学纺线的女人。这个女人回家就告诉了她的女儿,而她的女儿正好是酋长儿子班级里的同学。这话传到酋长儿子的耳朵里之后,很快全部落都知道了,有人偷了上帝的男人那个“把人关进去的黑匣子”。
  酋长来到桑丹丝家的时候,阿爸正准备挖一只新的独木舟。阿爸的这只船是给村里的一个年轻人挖的——年轻人准备用这只独木舟,去十几里外的一个部落,迎娶他的新娘。阿爸开挖的时候,是先要祭拜祖先祈祷神灵的。阿爸虽然相信他的白人阿爸带来的那位耶和华上帝,可是阿爸也不愿忘记他的祖宗世世代代信奉的那些神灵,所以阿爸的祈祷听不出来是呼唤哪一位神灵的。

  伟大的神灵啊
  我在风中听见了你的声音
  你一呼气万物就有了生息
  求你赐我胆力
  让我眼明
  看得透日出日落的神奇
  让我手巧
  配得起你造就的每一样物器
  让我耳聪
  听得见你藏在风声里的叹息
  让我心慧
  悟得出你驻在每一块石头里的真谛……

  酋长站在阿爸身后,一直没有做声。一个人在和神灵交谈的时候,是不愿意被人打断的。酋长等到阿爸蹲下身来,拿起斧子,才轻轻地咳嗽了一声。“这一次,雕的还是鹰头吗?”酋长递过一根烟,问阿爸。阿爸接过酋长的烟,用洋火点着了。阿爸不愿意把还没有完工的构思告诉任何人,包括酋长。
  酋长抽了几口烟,才闲闲地问:“听说了吗?神父的照相机丢了。”
  阿爸嗯了一声。阿爸一般的场合里话不多。阿爸虽然有一个洋名字叫约翰,部落里的人都还是称呼阿爸的印第安名字:沉默的狼。
  酋长又咳嗽几声,往屋里的方向看了一眼。压低了声音,说有人看见你们家的那个客人,在河湾那边的林子里,给桑丹丝照相。阿爸的眉毛抖了一抖,依旧不说话,转身往屋里走去。阿爸走到门槛上的时候停了下来,让酋长先进。
  “客人住在我家,就是我家的人。客人的名声,就是我的名声。请你来亲自找一找,有没有不是我们家的东西。”
  酋长的脸色有些尴尬。酋长拍了拍阿爸的肩膀,说你家的人,你问一声就行了。你说没有,就是没有,他们不信我的话,也不能不信你的话。
  屋里很安静,阿妈去了纺织班,小孩们去了学堂。太阳很亮,从窗户里投下一个雪白的光斑。有一些银色的飞尘,在那个斜长的光斑里慵懒地飞舞。桑丹丝坐在一个没有光斑的角落里,教锦山编甜草筐。锦山看见酋长进来,立即站了起来。阿爸的眼睛梳子似的把锦山通身梳了一遍,锦山的腰身看上去是瘪平的。神父的那个黑匣子,阿爸是见过的,因为神父喜欢挎着那个匣子,在部落里走来走去拍照片。那个匣子有两只手合在一起那么大,放在牛皮口袋里,能装满大半个口袋。
  “哪天,你教教我,怎么使照相机。”阿爸盯着锦山说。
  桑丹丝看见锦山的脸色刷地白了。可是锦山没有吱声。空气很重,挤压得心突突地跳。跳得满屋都是回声。桑丹丝觉得自己是扔在岸上的鱼,嘴一张一合的,喘出来的,是眼看着就要死的最后几口气。桑丹丝再也呆不下去了,桑丹丝飞也似的跑了出去。
  阿爸伸出一根骨节粗大的手指,托起锦山的下颌,说:“你若是条汉子,就当着酋长的面,帮我洗刷你的名声。”
  锦山再也躲不开阿爸的眼睛了。阿爸的眼睛是两个炭炉子。表面一片黑冷,火是隐忍地不动声色地埋伏在黑冷之下的。锦山上了黑冷的当,锦山的眼睛一落到那两片黑冷之上,就给烫瞎了,脑子一片空白。
  酋长说:“这个神父,旧年村里得狂泻症的时候,是他赶的鬼,救了一村人的命。他也没什么爱好,只有这个影像机,他整天带在身边。你要是拿了,就还给他,这件事就算完了。”
  阿爸不理酋长,依旧托着锦山的下颌。阿爸一字一顿地问:“你是能,还是不能?”
  锦山的脑袋咚的一声坠到了胸前,几乎要把脖子坠断。
  “你,收拾东西。”阿爸说。
  酋长望着阿爸,有些迟疑。“也许,不是他……”
  “我们家,从来不住不能替自己洗刷名声的人。”
  锦山只好去自己睡觉的那个角落,收拾东西。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很简单,就是落水的时候穿的那身夹袍夹裤,一双线袜,一双布鞋,还有一个牛皮口袋。口袋里有一条腰带,是山鸡的翎毛管织的,上面饰着色彩斑斓的羽毛。那是两天前他跟桑丹丝的阿爸去镇上卖炭时买下来的,还来不及送给桑丹丝。这几样东西里面,没有照相机。照相机他藏起来了,在河边的一个树洞里。那天他跟桑丹丝砍柴回来,路过她弟弟妹妹的学堂。学生被神父带去室外做午祷,屋里的讲台上,只放着一个黑匣子。锦山只需要看上一眼,就知道那是什么的东西。锦山的心狂野地跳了起来,锦山想也没想就把那个黑匣子揣到了自己怀中。当时他只想拿过来玩一两天,再偷偷地放回去的。可是还没容他还回去,全部落都知道神父家里失窃了。那个黑匣子成了他掌心的一堆屎,他只能紧紧地捏着。捏着的时候,臭只有他自己知道。若是打开了,所有的人都知道了他的臭——他再傻,也知道这样的臭是一河的水也洗刷不清的。
  他把夹袍铺平开来,将裤子鞋袜包在里面,用苇绳系成一个卷。然后又拆开来,把鞋袜的位置倒换了一下。他只是在拖延时间。桑丹丝,他在等桑丹丝。他不能不和桑丹丝见上一面就走。等他第三回拆开他的行李卷的时候,桑丹丝的阿爸在身后重重地咳嗽了一声。阿爸手里提了两个系了口的猪尿脬,一个装的是水,一个装的是野米饭和熏鱼——那是上路的口粮。
  锦山跟在阿爸的身后,慢吞吞地出了门。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了一停。他踮起脚尖,把那个装着翎毛腰带的牛皮口袋,挂到了家门口的那棵橡树上。挂好了。走了几步,再回头一看,是个显眼的位置。
  还好,总算给桑丹丝留了一样礼物。锦山心想。
  阿爸解下独木舟的缆绳时,众人突然听见了一阵脚步声。桑丹丝跑得很急,辫子飞散开来,几步之外,就闻到了身上的汗味。远远地跟在桑丹丝后面的,是神父。神父是个胖子,神父跟不上桑丹丝的步子。神父跑起路来,肚子在一颠一颤地碍着事。神父用两只手箍住肚子,仿佛肚子随时要散落在地上。神父跑到众人跟前的时候,喘了很久的气,才把肚子安抚稳妥了。
  “那个,照相机,是我,送给这、这位年轻人的。我在教他,拍、拍照片。”
  阿爸和酋长都怔了。阿爸的眼光犹犹疑疑地从神父身上转到锦山身上。锦山依旧低头无语。锦山知道自己眼窝浅,盛不住惊讶,所以不敢去接别人的目光。“小伙子,告诉尊敬的酋长和你的主人,你用的是什么型号的照相机?”
  “柯达伯朗尼二号B型。”锦山嗫嚅地说。
  “一次可以拍多少张?”
  “一百十七张。”
  “印出来的照片有多大?”
  “两、两寸大小吧。”
  神父点了点头,拍了拍锦山的肩膀,说小伙子看得出来你真喜欢摄影,这个照相机送给你算送对了。又对阿爸说你收留的这个年轻人,脑瓜子好,学得快呢。阿爸还没来得及说话,酋长就已经说话了。酋长哈哈哈地笑了起来,说天不早了,我也饿了。你们。都上我家吃烤肉去。昨天打的那只麋鹿,吃一个春天也吃不完。把这个中国小伙子也带上。
  众人的话,桑丹丝一句也没听见。桑丹丝的心,一丝也没放在众人身上,因为桑丹丝突然发觉,门前的那棵橡树上挂着一只牛皮口袋,正在风里轻轻晃动着。桑丹丝叫了一声阿、阿爸啊,声音便被欢喜哽咽在了喉咙口上。
  锦山用一根树枝挑着他的牛皮口袋走出村口的时候,帕瓦(印第安人的社交聚会)的鼓声已经响起来了。这面麋鹿皮做的鼓他是见过的,平时放在部落里祭祖先的那个大帐篷里,比阿爸回自勉村宴请乡亲时的饭桌还大,可以围着坐十二个鼓手。与其说他的耳朵听见了鼓声,还不如说他的脚板摸到了鼓声——他感到了地在他的脚板底下嗡嗡地震响,像是闷雷从天边滚过。
  歌声也响起来了。歌声是桑丹丝的说法,他宁愿把那些声音叫做吼,狮吼狼吼老虎吼的吼。那吼声里头大约也是有意义的,也许是战歌,也许是喜调,也许是在求天地鬼神,也许是发怨怒。只是他听不懂。没有了桑丹丝,这些声音对他来说就是高高低低的吼,尖厉的时候仿佛要把天戳出一个小洞眼,低沉的时候仿佛要把地捶出一个大窟窿。他不知道桑丹丝是不是已经随着鼓声开始跳舞了。击鼓和吼歌是男人的事,帕瓦里唯一允许女人参与的只有跳舞——男人在中间跳,女人在边上。
  为帕瓦的舞会,桑丹丝和阿妈已经激动了很久。阿妈给桑丹丝缝的舞会披风,已经缝了整整十年。桑丹丝五岁的时候,阿妈就开始缝这件披风。桑丹丝每过一个生日,阿妈就在披风上加十个铃铛,到今年阿妈才缝完了一百个铃铛。昨天晚上桑丹丝第一次在家里试穿这件披风的时候,满屋都是叮当的声响。那声响,比珍珠落在翡翠盘子上还要清脆。桑丹丝穿上这件披风,笑了整整一个晚上。夜里他没睡好,他知道她也没有睡好,尽管是为了不同的缘由。他听见她床铺上的苇席在她身子的翻滚碾压下呻吟了一夜。他起身去屋外小解的时候,发现她靠墙坐着,黑暗里有两排牙齿在闪闪发光,她依旧在笑。
  他知道桑丹丝如此高兴,是为了这件叫部落里所有的母亲都自愧弗如的披风,是为了成年之后的第一个帕瓦节。可是他也知道,她的高兴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一个与披风和帕瓦有关,却比披风和帕瓦大了许多的原因。
  昨天吃晚饭的时候,她阿爸对她阿妈说,明天我就去请求酋长来主持桑丹丝的婚礼。他吃了一大惊。桑丹丝,出嫁?他拿眼睛去钩她的眼睛,她只是低着头吃饭。
  桑丹丝结了婚还住在家里,帮我照看弟弟妹妹。她的阿妈说。
  以后你不用去砍柴烧炭,给人照相就能养活桑丹丝。她的阿爸说。
  过了一会儿,他才听懂这些话是说给他听的。又过了一会儿,他才感到了这些话的重量。他的嘴唇抖了半天,才抖出了一个字:“我?”
  “桑丹丝收下了你的腰带,当然就是你了。”她的阿妈看了一眼她的阿爸,呵呵笑了起来。
  锦山的脑袋轰的一声,炸了一地的碎片。他捡了一个晚上,也没能捡完那些碎片。夜里睡下了,他还在继续捡。一直捡到天泛出了一丝灰白,雄鸡叫出了第一声醒,才算捡出了一个头绪。没等雄鸡唱出第二声,桑丹丝就起来了。桑丹丝是家里第一个起来的人,起来之后就叫醒了弟妹。紧跟着,阿爸也起床了。阿爸今天起得早,是因为阿爸要穿礼服,阿爸是这次帕瓦的领舞。礼服是一件蓝色的长袍,下摆绣了许多熊掌,胸前垂挂着一条黄色的山鸡翎管织成的绶带。阿爸的礼服看上去很精神,可是阿爸最精神的地方不在礼服本身,而在于头冠和背上的羽翼,那都是最好的鹰羽做的。头冠是灰色的,背翼是白色的。当然,灰和白指的都是最初的颜色。如今鹰羽已经蒙上了一层又一层的岁月积尘,灰也不再是单纯的灰,白也不再是单纯的白,而是一片不灰不白的混沌。阿爸喜欢的就是这样历经沧桑的混沌,只有初出茅庐的小伙子,才迷恋浅薄的簇新。阿爸的头冠很大也很重,阿爸需要阿妈帮忙,所以阿妈也早早起来了。
  锦山是家里最后一个起床的。锦山起床的时候,阿妈正跪在地上,帮阿爸画脸。桑丹丝已经给弟妹穿好了衣服,桑丹丝正在自己换衣服。桑丹丝看见他起来,看了他一眼,却没有吱声。桑丹丝的话都写在桑丹丝的衣服上了。桑丹丝的衣服随着桑丹丝的脚步,叮啷叮啷地叨絮着期盼。
  帕瓦在离村子大约一里半的一片空地上举行。帕瓦是舞会也是集市,到时邻近各村的人也都要赶来买货卖货。阿妈这次带到帕瓦去卖的只有木炭和苇席,可是阿妈这趟准备到帕瓦买的东西却很多。阿妈想买一床新被子——是那种用碎布头拼接起来的“百家被”,全套的新木碗,两件麂皮袍子和两双轻靴,一男一女——是给桑丹丝和锦山婚礼上穿的。还有,阿妈还要买两大包的上好烟丝,那是给酋长的主婚礼物。
  帕瓦是中午开始的,可是没人可以等得了那么久。阿爸的脸一画完,就像个等不及的男孩那样问阿妈,我们什么时候走啊?阿妈沉着脸,老声老气地说,早得很哩,日头还没起床呢。可是阿妈的沉稳没能维持很久。阿妈扑哧一笑,说走吧走吧,还等到什么时候?
  这时阿妈才注意到了坐在床沿上的锦山。锦山早就穿戴齐整了——是家常的衣装。锦山双手捧着头,仿佛头重得随时要从颈脖上坠落下来。锦山的手遮住了锦山的脸,没有人看得见锦山的表情。锦山从早上起来到现在没有说过一句话。
  “小伙子你怎么木头木脑的啊?”阿妈问。
  “没事,待会儿皮鼓一响,木头也要跳舞。”阿爸说。
  众人出了门,阿爸牵着马走在最前面。马今天不是让人骑的,是用来驮货的。马身上有两个大麻袋和三只尿脬,麻袋里是带到帕瓦去卖的货,尿脬里装的是一家人的早饭。阿妈走在阿爸身边,桑丹丝和锦山落在队尾,中间是桑丹丝的弟妹。
  三个孩子在比赛扔石子,看谁扔得最高。石子惊起树丛里的鸟雀,哗哗地乌了半边天。马是一匹蒙古种壮马,出门前刚喂过的,精神头极好,四只蹄子踩在泥石路上,发出粗重响亮的声响。连狗也是兴奋的,从村头一路咬到村尾,满村都是剪也剪不断的狂吠。帕瓦的早晨如一张声音和色彩都很嘈杂的画卷,在锦山面前徐徐铺开。可是锦山对一切的声响置若罔闻,锦山唯独听见了一样声音,那是桑丹丝披风上的铃铛。
  叮啷。叮啷。
  那声音一下一下地撞击在他的耳膜上,他的太阳穴开始一跳一跳地生疼。他突然烦躁了起来,叫了一声桑丹丝。他的叫声有些奇怪,像是经历了一整个冬季的枯枝,带着随时要断裂的嘶哑。桑丹丝回头看了他一眼,问怎么啦?桑丹丝已经走得出了汗,头发在额头上湿成一个一个小圆圈。锦山不禁怔了一怔——几个月的光景,桑丹丝已经出落得这般好看了。
  锦山的嘴唇抖了抖,说桑丹丝我、我……再也没有下文了。桑丹丝问你什么呀?锦山摇了摇头,说走吧,你阿妈在前面等呢。
  走出村口约一刻钟的样子,锦山突然拍了拍额头,说我忘了拿照相机了,到了集上可以给人拍照的,每人收几个毫子。
  阿妈说你赶快回去拿,我们在这里等你。阿妈说这话的时候,满眼都是满足的笑意。从看到锦山的第一眼开始,阿妈就看出了这个小伙子的精灵。锦山说不用等我,我认得去帕瓦的路,我们在那里聚。锦山把头上的草帽扔给桑丹丝,说天热了别中暑。锦山走了几步路,再回头,那支六个人一匹马的队伍,如一条在乡间路上蜿蜒的蛇,已经渐渐地变得细小模糊了。拐了一个弯,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只剩下细细一丝的铃铛声,若一片极轻的风,还在他的耳膜上时有时无地拂过。他觉得他的心里,有了大大的一个洞,填了是一种难受,空着是另一种难受。多年之后,等他已经是一个历经沧桑的中年人时,回想起那个帕瓦早上的情景,他才给那种感觉找到了一个名字:凄惶。
  锦山回到家,取出了枕头底下压着的那个牛皮口袋,那天桑丹丝的阿爸要赶他走的时候就准备下的,他一直没有打开过。他把脚上的皮靴脱下来,放到桑丹丝阿爸的铺前,又取出他自己的布鞋换上。他系紧了袋口,用一根树枝挑着口袋走出了门。村子被帕瓦掏空了,一路上没有遇上一个人,甚至没有撞见一条狗。久已不穿的布鞋裹在脚上,有一种奇怪的轻浮,仿佛他的脚和地之间,隔着一层风一层云。等他终于略微习惯那样的轻浮时,他已经走出村口了。
  日头已经高了,他的时间不多了,他得在天黑之前赶到最近的一个居民点。他没有带水也没有带口粮,不过他不着慌,他的牛皮口袋里,装的是他长长久久的水和干粮。只要照相机在,无论他走到哪里,他都能讨上一口饭食,找到一个睡觉的地方——自从白番把照相机带到红番之地,红番现在也很喜欢把自己的样子关在那个黑匣子里了。他不知道下一站在哪里,也不知道还要在路上走多久。他摸了摸已经快长到腰的头发,心想半年,也许再有半年,他就有脸面见他的阿爸了。
  锦山走到河道拐了一个弯的地方时,猛然一愣,肩上的口袋咚的一声掉到了地上,他看见桑丹丝阿爸拴独木舟的石头上,坐着一个人。那个人听见他的脚步声,站了起来,一串铃铛声。
  “你,坐独木舟,我送你。”桑丹丝说。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
  锦山的眼睛热了一热。感动渐渐地涌了上来,在眼窝里积攒成一团湿潮。他不敢看她,他知道他一看见她的眼睛,他就管不住自己的眼泪了。他不能流泪,红番部落的男人是从来不流眼泪的。
  “我不是……我是……”他把这句话翻来覆去地讲了几遍,还是没有讲完。
  她没有打断他,一直等他终于说不下去了,才问为什么,为什么呢?她问这话的时候,也没有看他。她只是仰头看着天,仿佛这话是说给天听的。
  “祖宗,不认你的……”他嗫嚅地说。
  桑丹丝解下拴在石头上的缆绳,把桨递给他。他跨进独木舟,伸出手来拉她。她上来了,他却依旧没有松手。她没有挣扎,只是任由她的手在他的手里捏出了温热湿黏的汗水。
  “我外公当年走的时候。也是这样跟我外婆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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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1 09: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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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老一輩華僑的歷史略有所知,就不難了解作者張翎的功力,及能体會此書給讀者們帶來了心靈深處的振撼!

這並不是普通的寫作,是有血有淚、實實在在的\"真\"書。越往下讀就越能体會作者為著\"金山\"所付出的嘔心瀝血的努力。Blink除了對張翎表示佩服之外,還有的是非筆墨可形容的敬佩之情!

\"金山\"不謹廣東人值得讀,對\"Bananas\"也是一种不錯的選擇。是否有英文版? Blink倒是很想介绍它給寒舍未來的\"接班人\"。


\"金山\"今年才出版,没这么快有英文版。而且这样的杰作,不可能顺便一个双语人才就翻译得好。我看起码要那位大陆出来,现在是英文小说大家的哈金,才够格把它翻成英文。

有勞HW79,如有新消息,請知會。祝周未愉快!(哈哈。此句本用英文;但一想,即改為母語。要不勞煩你老兄那就是Blink's過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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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1 10: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锦山遥遥地看见自己家门口那两盏大红宫灯的时候,他已经在路上走了大半年了。
  离开桑丹丝之后,锦山漫无目的地流浪了几个月,从一个部落到另一个部落,从一个镇到另一个镇。他走的就是他阿爸当年修铁路时走过的路程。他的脚印,也许在某一条河边某一棵树旁,正正地叠在了他阿爸几十年前的脚印上——这是锦山后来才知道的。
  入冬的时候。他漫无目的的路程突然有了一个方向,他决定立即启程回家。
  回家的念想是突然萌发的,因为他的头发其实还不够长,梳起辫子来还刚到腰上。他原本是要再等一等的,可是他等不及了,因为一张报纸。有一天他在红番的集市上,偶然看见一个从温哥华来的红番,带了一瓶从那边唐人街买回来的酱油。他已经很久没有尝到酱油的味道了,那个瓶子叫他的舌头突然间生出许多汁液来。可是有一样东西比那个瓶子更叫他眼馋,是瓶子上包的那张旧报纸。锦山很久没有看过中文字了。锦山用一个毫子向红番买下了那张肮脏的报纸,坐在地上看了起来。
  报纸的日期是好几个月以前的,已经辗转了不知多少站,上面沾了不知多少人的指印。刚开始时锦山看得很是仔细,一个字眼一个逗点都不放过。可是当他的眼光落在一则小消息上的时候,所有其他的内容突然就变成了一片空白。
  华埠剃头铺近日生意忙碌,革命成功不再蓄发,唐人争先恐后剃头,准备庆贺民国第一个春节。
  锦山放下报纸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找一把剪刀。等他终于几经周折从一个红番手里借到剪刀时,他却犹豫了:这一剪,应该是由阿爸动手的。阿爸。哦,阿爸。阿爸的念想如一根火绳,一下子燃着了引信,在锦山心里炸出了天大的一个洞。回家,刻不容缓,马上回家。
  回家的路走得很苦。这个冬天很冷,下了许多场的雪。阿妈做的那双布鞋早就穿烂了,现在锦山穿的是从红番那里买的厚麂皮靴子。有的河段结了冻。坐不上舟船,只能一步一步地走。遇到有集市的时候,锦山就给人拍照片,教红番烧木炭。锦山不要钱,锦山要的是干粮和御寒的衣装。所以锦山的牛皮袋,通常是满得系不拢口的。只是有时走不到村落天就黑了,锦山在树洞里岩石穴里都过过夜。日头每落下去一次,天每黑过一趟,他离家就近了一程。
  一路上锦山几乎没有停过步,最后一程他搭上了一辆去温哥华的马车。当马车把他放到唐人街的时候,他心血来潮地去了一趟《大汉公报》报馆。报馆的人马换过了一茬,只有守门的老头还认得他。锦山问冯先生在吗?老头说早就不在了,回国去了。锦山问革命成功了,冯先生回国做官了吗?老头说丢,做什么官,洪门把房产都典当了交给洪棍打天下,洪棍坐了江山就不认洪门了。如今洪门的人想见一面那个姓孙的都难呢。
  锦山半晌无话,心里却想冯先生是一条凶猛的河。他方锦山不过是这条河沿途裹挟起来的一粒泥沙。冯先生的河跑了千里万里的路也没有跑到江海里去,他一粒小泥沙,还能指望什么呢?冯先生亏负的是洪门的众弟兄,他亏负的却是他的阿爸和阿妈。和冯先生的冤屈相比,他的冤屈也是一粒泥尘,微不足道。只是他再也不会走近那样凶猛的河了,他不能再丢下他的阿爸阿妈。革命,从今往后,只是别人的事了。
  从今往后,他只管阿爸和阿妈了。
  阿爸,这两年我没给阿妈和阿人挣来一个毫子。阿爸,家里建碉楼欠下的债,都是你一个人在一厘一毫地还。从今天起,你就看我吧。从今起积粪沤肥的事,我再也不让你和阿林伯干了。从今起重的脏的臭的事,都是我和伙计来干——除了杀猪,我干不了杀猪的活。从今起阿爸你来当我的帮工,大梁是我来挑了。从今起我要好好使上我的照相机。红番那里照一张相还能换一两天的干粮,听说在城里一张相要收两个洋元呢。阿爸。哦阿爸,你就等着我挣钱养活阿妈、阿人、阿弟。养活两边的家。阿爸,你信不?
  锦山是在日头落山的时候赶到新西敏士郊外的家的。走上家门前那两截布满了裂缝的石阶时,锦山的眼泪毫无防备地流了下来。这不是在红番地盘里,锦山不想忍了。那泪在心里攒了太久,攒了一个湖一个海,眼里流出来的,竟只有几滴。那流不出来的,就在里面聒噪哽塞着,堵得锦山想把肚子肠子翻出来呕个干净。
  透过朦胧的泪眼,锦山看见门前挂的,还是他来的那年挂过的那两盏灯笼,只是流苏越发地旧了,稀稀落落地泛着黄。春联却不是那年的,那年的春联是阿爸自己写的,话也是阿爸自己想出来的。阿爸写的是:“故土辞旧岁雨顺风调,金山迎新春蔬果丰盛”,横批是“阖家太平”。
  今年的春联不是阿爸的手笔,倒像是从唐人街买来的现成货,纸是洒金笺,字也还算工整,话却是用滥了的旧话:“兴家必勤俭,高寿宜子孙”,横批是“新岁吉祥”。
  为什么春联不是阿爸的字迹?阿爸从来不用别人写的春联,阿爸看不上别人的字。难道是阿爸出事了?锦山的膝盖蜡似的化了,身子一软,几乎跌倒。勉强在门上靠住了,才敲门。
  天爷,保佑是阿爸来开的门。若是阿爸平安无事,我不进屋,就给他跪在门前,磕足七七四十九个响头。过了很久才有人来应门。开门的是农场雇的伙计龙眼。
  龙眼看见锦山,风似的闪在了门后,咣的一声将门关了回去。锦山怔了一怔,方明白过来,便咚咚咚地擂门。一边擂,一边大喊我是阿山,我没死。不信你来摸摸我的手,手是热的,死人哪来的热气?门里依旧没有声响。
  锦山又喊:“龙眼,我若是鬼还要你开门吗?你站在窗前看一眼,我站的地方有没有影子,鬼哪来的影子?”
  又过了半晌门终于开了,龙眼犹犹豫豫地从门里走了出来,头发犹根根直立如针。龙眼上上下下地把锦山看了一个透彻,才说:“锦山你去了哪儿?你阿爸疯子似的到处找你,就差没有去地府问阎罗王讨人了。早都民国了,你怎么还留辫子?”
  锦山没有回话,只问阿爸,我阿爸呢?
  龙眼唉了一声,说你阿人病重,你阿爸年前赶回开平去了,走了还不到一个月。
  锦山手一松,牛皮口袋掉在了地上,两眼直直的拐不过弯。那样子看得龙眼心里有些发毛,就问:“吃了吗?锅里有剩粥,我给你热一热?”锦山依旧不说话,木木地站着,目光却渐渐地折了回来。半晌,才说砚,砚台。龙眼急急地进屋取了纸笔墨,说你阿爸走了,我连个代笔的人也没了。正好,你写完了。替我也写一封,给我老婆。
  “阿林伯呢?”
  “死了。你走后的第二个月就死了。糊涂得很,三天两头裤头也不穿在田里走,把洋番吓得喊警察来。到后来连屎尿也管不住了。”
  锦山掀开那道布帘。
  布帘现在是黑色的,以前也许不是。布帘很厚,似乎夹了一层棉花。棉花结了团,厚一片薄一片地高低不平。帘子上涂满了各式各样的印迹,油汪汪地泛着亮。也许有人在上面揩过拉完屎的手,也许有人在上面抹过吃完饭的嘴,也许有人在上面擦过流着鼻涕的鼻子。总之,每一道印记都是一个人的故事。故事太多,帘子兜不动了,就露出些颓败的样子来。
  锦山掀起布帘的时候,心咚地跳了起来。今天他终于和唐人街脸对脸地赤裸相见了。
  自三年前阿爸把他从金山码头那座海关监房里领出来,他已经很多次来过温哥华的唐人街了。可是,就算他熟知了唐人街每一家店铺的天机,只要他还从来没有掀开过这道布帘,他其实只知道了唐人街的毛皮。这间屋坐落在番摊馆的楼上,没有挂灯笼,也没有写招牌。可是唐人街的男人们,从来不需要灯笼和招牌的引领,就能熟门熟路地摸上这条狭窄的、拐了许多个弯的楼梯,准确无误地掀开这道布帘。遇到发饷或年节,等候在这道布帘前的男人,会一直排到番摊馆门外。没有耐心的年轻人,有时忍不住咚咚地敲门。从里面出来的人,有时还来不及系好裤腰带。
  “怎么样?”等着进来的人这样问。
  “自家睇啦。”从门里出去的人这样答。
  这样长的队列里难免会遇上熟人,有时是兄弟俩,有时是父子叔侄,有时仅仅是点个头的朋友。能避过去的,就低头避了。避不开的,就大大咧咧招呼一声:“你也来了?”可是今天不是年也不是节。今天甚至不是发饷的日子。今天离上一个发饷的日子很远,离下一个发饷的日子也不够近。今天的天也是一副苦脸,人走在路上略一抬头仿佛就能顶到阴云。今天除了拐角那家小小的当铺还有几个人进出,整个唐人街都很是冷寂。
  可是锦山就是冲着这片冷寂来的。
  经过番摊馆的时候,锦山从小贩手里买了一包老刀牌香烟。撕烟盒的时候,手有些抖,就把烟盒整个撕破了,烟白生生地抖了一地。锦山俯下身来拾烟,脸上轰地热了一热,便知道是脸红了。锦山蹲在地上拾了半天烟,直到脸上的红热退尽了,才站起身来问小贩要洋火。锦山把两片嘴唇撮出一个小小的圆洞,含了烟,狠命地抽了一口。只觉得有一把小刀,嗖的一声钻进了喉咙,顺着心脏肺腑一路割下去,割得他咳起来。面红耳赤地咳完了,便扯过棉袄的袖口擦了一把鼻涕,跨着横步咚咚上了楼。小贩看着锦山的背影阴阴地一笑,那是个慌嫩的雏儿。
  掀起布帘,才发现里头的屋隔了两问,各自有门。锦山正在想到底该推哪扇门,左边那扇门哗地开了,滚出一团黑乎乎的肉来,是个只穿了一条短裤头的男人。男人的棉衣棉裤是随后扔出来的。男人从楼梯上骨碌骨碌地一路滚下来,可是男人的衣物却在男人之前落到了楼底下。男人在楼梯底下刚站稳,就伸出一条腿来慌慌地往棉裤里套,套了半天也没找准裤腿。男人的身边迅速围上了几个热糍粑上的灶灰一样掸也掸不下去的看客。这时布帘后面钻出来一个眉眼描得很浓的女人,一边系着棉袄上的布扣,一边冲着楼下的男人喊:
  “别以为剃了秃头我就认不得你了。明天这个时候,你把钱给我送过来。你敢短一个毫子,我把你名字贴在番摊馆大门上叫千人看!”
  男人终于套上了裤子,棉袄也顾不得穿,披在身上就跑出了门。围观的人哈哈大笑。女人呸地吐了一口痰,将门咚地撞上了。锦山就知道这不是他该推的那扇门——鸨儿说他的那个人是个新货,还没练到这样老辣的地步。锦山推开右边那扇门,外边很暗,屋里也很暗,一扇锅盖大小的窗户上,胡乱地挡了一块布。墙角点着一盏昏灯,将一屋的黑暗剪出一个灰蒙蒙的洞。锦山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才渐渐看清了屋里的情形。屋里只有两样摆设,一张床,一个条凳。床是脱衣裳的时候用的,凳是穿衣裳的时候用的。床上蛇似的盘缠着一条被子,远远看过去似乎是墨绿色的底,织了几团黑蛆似的花。屋里只有这样东西是看得出颜色的。床尾堆了一团灰蒙蒙的衣物。听见脚步声,那团衣物动了一动,锦山才明白过来是他花了钱来受用的那个人。
  锦山扔了烟,在床沿上坐了下来,破旧的床板在他的身下响亮地呻吟了一声。他顺手掀开被子。被窝里还有隐隐的一丝暖意,却一眼就看见了一大团污迹,如沤爆了的西瓜流出来的汁水,龌龊得叫他差点儿吐了出来,便团成一团扔到了地上。
  “什么名字?”锦山问话的时候脸拉得很紧,自己都听出了那声音里的慌张。
  那团灰蒙蒙的衣物渐渐地高耸了起来,也许说了话,也许没有,反正锦山没有听清。
  锦山站起来,划着了一根洋火,近近地照在那团衣物上。光亮叫人突然生出了胆,锦山再说话的时候,声音就粗了:“转过身来,问你话呢。”
  那个身子在光亮里转了过来。那双眼睛长得很开,也很大,大得几乎要跑到脸外边来。眼仁像一颗泡在水里的玻璃珠子,跟着忽明忽暗的火光变着颜色,先是黑褐,渐渐变成了青蓝。待锦山把洋火举到女人鼻子跟前的时候,那眼仁里竟有了一丝懒洋洋的灰绿。
  “猫眼?”锦山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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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1 06: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Blink:


如果對老一輩華僑的歷史略有所知,就不難了解作者張翎的功力,及能体會此書給讀者們帶來了心靈深處的振撼!

這並不是普通的寫作,是有血有淚、實實在在的\"真\"書。越往下讀就越能体會作者為著\"金山\"所付出的嘔心瀝血的努力。Blink除了對張翎表示佩服之外,還有的是非筆墨可形容的敬佩之情!

\"金山\"不謹廣東人值得讀,對\"Bananas\"也是一种不錯的選擇。是否有英文版? Blink倒是很想介绍它給寒舍未來的\"接班人\"。


\"金山\"今年才出版,没这么快有英文版。而且这样的杰作,不可能顺便一个双语人才就翻译得好。我看起码要那位大陆出来,现在是英文小说大家的哈金,才够格把它翻成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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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 0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的眼仁颤了一颤,一层灰雾洒落下来,那绿便黯淡了。
  “一根,好吗?”女人伸出手来,问锦山讨烟。女人的手指很是干瘦,像一根根晒蔫了的豇豆,手腕上有一层细细的绒毛。女人身上的布袍像挂在竹竿上的衣裳一样扁平空荡。
  还是个孩子。锦山心想。锦山从兜里掏出烟来,点着了递给女人。又摸出一根点着了,给自己。抽这根烟的时候,锦山已经老到了些,知道那烟原该含在嘴里,不经过肚腹,直接从鼻孔里喷出来。那个女人抽烟的样子像是一个饿了多日的人,连着抽了三口,才舍得喷出去一口。女人憋得太急了,颈脖扯得如鹭鸶,暴起根根青筋。那从鼻孔里喷出去的。不像是烟,倒像是五脏六腑。
  “急什么?没人跟你抢。”锦山说。
  “牙烂了,抽了就好受些,镇疼。”女人嘶嘶一笑。女人的笑声像草间穿行的蛇,让锦山浮浮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先生。你认识我?”
  女人的烟,三下两下就抽完了。女人还想要,却不敢要,只是贱贱地赔着笑。
  “那天,我听见,他们叫你猫眼……”锦山说了一半。剩下的那半截话,他不想说下去了。
  锦山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是一两个月前。那天锦山和龙眼在温哥华的农贸市场卖完鸡蛋。就到唐人街喝下午茶。龙眼坐下没多久,起身去楼下小解。半天不归。锦山便去后院找人——茶楼的茅房就在后院。锦山下了楼,院子里里里外外围了一二十个人。有一个黑衣壮汉拦在门口,不让人进。锦山认得那个把门的,原是他阿爸开衣馆时雇的一个小裁缝的兄弟,就对那人说是来找人的。那人就放了他进去。
  锦山挤进人群,才看见院子正中摆了两块石头,石头上搭了一块木板,木板上站着一个女孩。女孩身材甚是瘦小,站在木板上,还不及围着她的男人们高。女孩穿了一身蓝棉袍棉裤,前襟袖口和裤边上都缝着黑滚边。女孩的两只手笼在袖子里,头低低地垂在袖笼上,看不见眉眼,却看见头顶辫子分绺的地方,扎着一段头绳。头绳在泥尘里滚过了一些时日,便红得有些晦暗了。
  女孩旁边站着一个细瘦的男人,男人的手不停地指戳着那个女孩,对周围的人说:“我阿哥的女仔。命衰,刚一过埠就死了阿爸。我养不起她,谁领她走,给几个钱就行。”
  “你看看,你看看,这张脸。从前皇宫里的娘娘我们没有见过,戏班里的戏子总是见过的。谁个有这样的眼睛?领回去当老婆当妾侍,省多少事。”
  男人伸出两个鸡爪似的指头,一把托起女孩的下颌,众人终于见了女孩的脸。女孩其实也就是一个寻常的广东女仔,在家乡的水田里鱼塘边织布机旁常常见到的那种样子,黝黑的皮肤,宽额,高颧骨。众人惊叹的,是女孩的眼睛。女孩的眼睛极大,大得如同两汪池塘,那水满得几乎要溢到脸外边来。眼珠子虽然也是黑的,却不是寻常的那种黑,黑里边带了一丝隐隐的灰绿。
  “猫眼,是猫眼啊!”众人惊呼。
  那个瘦男人得意地咂了咂嘴,说你找找看,咸水埠,域多利,二埠,整个金山,你若是找得到第二个,这个我就白送你。
  “干净吗?”有个穿短袄的半老头子问。
  瘦男人像被人捅了胳肢窝似的咕咕地笑了起来。“才十二岁,你说干不干净?别说男人,连雄鸡都没碰过呢。”
  众人都笑。短袄的老头说你卖瓜的自然说瓜是甜的,我怎么信你?瘦男人呸地吐了一口绿痰。说你要不信你自己去摸一摸,长没长毛。那老头果真就上前来,解了女孩的裤腰带,一只手提着裤子,另一只手就伸进裤裆里,上上下下地摸索了起来。女孩扭了几下,知道躲不过,便不再动,只将身子紧紧地缩了,越缩越小,小得成了一个棉袍架子。
  “毛不多,才几根。”老头把手指头伸到鼻孔上闻了闻,对众人点了点头。众人一番大笑。
  便有人说我也来验验。瘦男人的脸就黑了下来,说没有常年的白食,再验就得花钱,两块钱一次。众人才不说话了。
  短袄老头嘿嘿地笑,说三十,三十个洋元,我就领回去了。乡下有个大的,这个做小。瘦男人骂了一句丢你老母,我阿哥带她出来,花了五百元的人头税——那是我给筹借的。我不挣钱,你也不能让我亏吧。
  “五十,五十行吧?”
  瘦男人不答话,一把牵了女孩的腰带,就要拉回家去。
  “二百五十。”一个男人插了话。男人方头大脸,穿了一件丝葛大褂,远远地站在人群外头,一直没有说话。
  “人头税……”
  “二百五十,一个毫子也不多。”丝葛大褂说。丝葛大褂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皱纹铁丝似的扯得很紧,没有一丝松动的余地。
  瘦男人泄了气,把裤腰带扔给女孩,二百五就二百五吧,年头赔钱赔到年尾,碰上这个衰货。
  那天回家,是龙眼赶的车,锦山一路上没说话。那双猫眼一样的大眼睛,一路在追赶着他。到家的时候,他就把这事忘了。世上的伤心事太多。他抓了这头。就丢了那头。这两年他的眼窝子深起来了,渐渐就盛得下事了。他的心也不再是细皮嫩肉的了,上头已经磨出了些厚皮。只是当时他一点也没有想到,那个穿丝葛大褂的男人,花二百五十个洋元买了猫眼,不是去做他一个人的妾,却是做了许多人的妾。只一两个月的工夫,做过了许多人的妾,挨过了许多人的捏弄和修磨,猫眼虽还是猫眼,却不是那天那个猫眼了。
  “你阿叔,知道你,在这里吗?”锦山问。
  猫眼笑了一声,说我阿叔?我阿叔还在我阿人肚子里没生出来呢。
  锦山说那个卖你的,不是你阿叔?猫眼摇摇头,说我连他姓什么都不知道。我跟我阿姐去广州看灯。遇到那个人,说带我们去码头睇洋船,我们就被他骗上了船。
  “过埠的人头税,是他替你交的?”
  “他用别人的返程证,带我入了埠。照片看上去都差不多。”
  “你阿姐呢?”
  “在船上就让人买走了。”
  猫眼从棉袍里伸出一只手来,掩在嘴上,打了一个乱线一样曲折绵长的哈欠,便有一些清鼻涕,流到了手指上。猫眼随手一甩,印记斑驳的墙上就又多出了一块斑记。眼中并无哀伤,仿佛说的是一件别人的事。
  “先生,你能快点吗?让我睡会儿。牙疼。昨晚一夜没睡。”
  猫眼已经脱了衣裳,棉袍底下原来什么也没穿。身子在棉袍里捂过了一整个冬天,却还没有捂去在田里劳作过的印记。身上唯一白皙之处是胸前那两坨肉,那两团肉瘦小干涩得如同刚挂了枝却还没来得及长的果子。锦山捏了捏。感觉是两团发坏了的面,便突然想起了桑丹丝。桑丹丝的奶子是熟透了的果子。轻轻一碰就要化在他手上。
  床那头猫眼已经在脱棉裤了。猫眼的裤腰带只挽了一个松松的结,一抽就掉落了下来,露出两条细细的腿,底下也是什么都没穿。猫眼的腿和猫眼的裤腰带一样松,轻轻一拨就分开了,锦山看见两腿之间的地方有一块形迹可疑的布。锦山揭开那块布,那地方红肿得如同一只沤烂了的桃子,桃芯里还在渗着黄水。一股恶臭钻进锦山的鼻孔,锦山呕了一声。喉咙里泛上一股腥味——那是他中午吃的虾饺。胯下的那个地方,一下子泄了气,人便整个软了下来。
  “来吗?”猫眼问。
  “来个鬼,你想让我染了你的病,去死呀?”
  锦山恨恨地骂了一句,猫眼立时就噤了声。锦山站起来摸索着找自己的裤腰带,猫眼扯他的裤脚。猫眼嗫嚅地说:“先生你别走。你付了半个时辰的钱,你不走,她就不能赶你。你在这儿,让我睡一会儿,行不?”
  锦山把猫眼搁在床上,没想到一个身子竟轻得如同一片树叶。“好歹找个郎中看一看。”锦山说。耳边已经响起了鼾声,猫眼已经睡着了。一双大眼闭上了,睫毛覆盖过来,像是河滩上长乱了的杂草。额上有一绺头发,汗湿湿地团成了一个小圆圈。清醒时的媚贱如沙子渐渐沉了下去。泛上来的是水一样的稚气。锦山把地上的被子捡起来,盖在猫眼身上。在条凳上坐下,掏出一根烟,叼在嘴里抽了起来。这是锦山一生中的第三根烟。
  锦山走到街上的时候,已近黄昏了。风起来,树枝呼呼地晃动着,在天上画出一团一团巨大的黑影。该是吃晚饭的时辰了,可是锦山不饿。锦山只觉得心里堵着一团东西,想吼。想吐,却无声,也无力。便去摸兜里的烟盒,却是空的,才想起已经把烟都留给猫眼了。
  阿妈,你这回要是给我生个阿妹,千万别是猫眼这样的命。
  后来锦山进了一家食铺,要了一碗皮蛋粥,一杯茶,一瓶酒。三样都是水。没多久水就在肚子里来回晃动起来,他便一趟一趟地去茅房小解。等他最终把三样都喝完了,爬上马车,走在回家的路上时,舌头已经像发得太好的面团,塞了满满一嘴,再也动弹不得了。他很庆幸那天龙眼没跟着他来。他不想跟任何人说话。
  锦山爬上马车就睡着了,马鞭只是一个样子货,事实上他根本没有管马,倒是马在管着他。马在这条路上走过无数个来回,马认得路。在离家大约两三里地的地方,锦山被大风刮醒了。风把马车上的一叠空箩筐刮走了,在地上噗噗地翻着滚。锦山下去捡箩筐,突然看见车里一个倒扣着的箩筐隐隐动了一动。以为是风,就拿手去按,谁知那箩筐竟在他的手下耸了一耸。锦山的酒立时就醒了——车上的箩筐,都是他亲手收拾的,里头没有一样活物。倒是听说过,这条路上有一个乱葬岗,葬的都是死在铁路上的工仔。
  锦山拿过马鞭,朝天啪地甩了一鞭。那鞭声在静夜里听起来像一声霹雳,叫锦山略略地壮了些胆,便颤颤地喝了一声:“谁?”
  箩筐底下抖抖索索地爬出一团东西。那团东西迎着月光站起身来,锦山就看见了两只绿莹莹的大眼睛。是猫眼。“我看见你把马拴在街对过,趁着他们都去吃饭了,就跑出来躲在你的马车里。”
  “你跟我也没用,我没钱赎你。”
  “我不用你赎。你不住在咸水埠,他们就找不着你。”
  猫眼从马车上跳下,扑通一声在锦山脚前跪了下来。
  “先生你一进屋我就看出你是好人。我的病找个郎中吃几服药就好。我年轻有力气种田养猪捞鱼绣花织布水里田里什么活都能干。你要是娶过亲了我就做妾,白天夜里伺候你和大婆生孩子煮饭洗衣。你要是娶过了妾我就给你当下女,绝无反悔。”
  “你跟不了我。我要收了你,我阿爸连我也要赶出家门。你死了这条心,我送你回去吧。”
  猫眼从地上站起来,撩起棉袍,找裤腰带。猫眼抽出裤腰带,棉裤如一朵黑云滑落到地上。露出两根细麻秆似的腿。猫眼踮着脚尖,把裤腰带甩到一根低垂着的树桠上,打了个圆环,哑哑地说:“我是断然不会回去的。先生你走吧。你有你的路,我有我的路。你不管我,我也不管你。”
  锦山一把扯下裤腰带,扔在地上,说猫狗都知道好死不如赖活,你难道比猫狗还不如?
  猫眼捡起裤腰带,摸索着束上了裤子。就往马车上爬。锦山没说话。猫眼便知道通往她生路的那扇门,已经开了窄窄一条缝。她只要牢牢地把脚插在那条门缝里,她就能见着天日了。
  一路上锦山任凭猫眼像一只野猫似的蜷曲在车后的空箩筐里,始终没有再说一句话。锦山嘴上没说话,心里却在说着许许多多的话。锦山的话,是跟阿爸说的。阿爸在开平自勉村老家住了几个月,阿妈又怀上了身孕,阿人的病也好了,阿爸就要买舟回金山来。锦山在编织着一个又一个的理由。跟阿爸解释猫眼的由来。每一个理由,在刚开始的时候都似乎宽敞亮堂,可是走着走着,就把路走窄了,最后撞到一堵厚实的墙上,路就绝了。
  走到家门口的时候,他的头已经疼得裂开了许多条缝。跳下马车的时候他的项圈撞到车帮上叮啷地响了一声。那是一个十字架。是安德鲁牧师送给他的圣诞礼物。他至今还是半信不信安德鲁牧师的那个上帝,他戴着它,不过是个护身符的意思。可是那一刻,那叮啷的声响却如一根洋火,照亮了他走也走不通的暗路。明天吧,明天早上起床,就去找安德鲁牧师,也许,他有办法。

(第五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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